德昌中學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的規(guī)定
根據德教發(fā)65號文件及加強管理完善內控制度規(guī)定的精神,對我校財務管理制度修訂如下:
1、我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利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我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規(guī)范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學校經濟秩序,維護學校聲譽;如實的反映學校財務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必要的數據資料;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jiān)督。
3、預算制度:
①、每年12月份,學校參照當年的預決算數字,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預算上報教育局,每學期開學再根據資金變動情況修訂預算表。
②、除常規(guī)開支以外的大額經費開支,應寫書面報告交學校校長,在校長辦公會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③、努力做好預算執(zhí)行的組織工作,積極組織收入。本著厲行節(jié)約,勤儉辦學原則,合理安排支出,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注意加強預算控制和分析,確保年度預算收支平衡。
4、統(tǒng)一審批制度
①、實行校長“一只筆”審批制度,先由經辦人持原始票據到財務室規(guī)范制單并加蓋“財務初審”印章,后由校長審核簽字報銷。
②、對未經審批的開支,出納不得付款,會計不能入賬,并視支出金額的大小,及時向總務主任或校長反映。教職工不得無理糾纏出納員或會計員。
5、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①、學校舉行大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部門領導擬出報告,經校長辦公研究同意并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
②、對外活動的接待費,按學校有關制度規(guī)定由校長同意,并確定出接待標準(視其接待規(guī)格而定)、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后,方能就餐。就餐結束由經辦人和財務人員共同結賬,索要就餐發(fā)票及酒水單,經審核后即可報銷。先斬后奏者,一律不予以報銷,由經辦人負責。
③、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時,要將上級收費的文件或通知原件或復印件附后。
④、添置辦公用具、教學設備,由各部門、處室負責人首先向分管領導匯報同意后,填寫購物申請卡或申請報告。1000元以上由校長審批,1000元以下由分管財務副校長審批,200元以下由總務主任審批。再由總務處聯合相關部門實施。先斬后奏者不予以報銷。
⑤、各部門、處室購買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處建卡并登記造冊,再由部門、處室負責人(憑出庫單)領走。
⑥、教職工生病住院或教職工直系親屬有喪事,由校工會組織人去看望并送去慰問品或慰問金。
⑦、接待如需用煙、用水等,由校長或分管校長指派采購員購買。
6、財務公開制度
為增強學校財務開支的透明度,學校財務人員定期向教職工公布(在校務公開欄中公布)財務收支情況。
另:差旅費報銷制度、資金管理制度、票據管理制度等按財政局、教育局規(guī)定執(zhí)行。
昌德中學總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