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設備事故管理制度辦法
設備事故管理制度
設備事故管理制度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機動設備事故的區(qū)分與處理辦法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機動設備事故的處理。
2 設備事故的劃分
2.1設備事故劃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大類。固定資產原值五萬元以下的設備不設重大事故,固定資產原值十萬元以下的不設特大設備事故。
2.2 設備事故劃分標準:
序號
事 故 情 況
特 大 事 故
重 大 事 故
一 般 事 故
1
造成停工損失
供電中斷造成全廠停產一天以上或車間停產三天以上
造成全廠停電30分鐘以上
造成全廠(或車間)停電10-30分鐘
2
修理費用
修理費用達設備固定資產原值的40%以上
修復費用達設備固定資產原值的20-40%
修復費用達設備固定資產原值的10-20%
設備事故停修時間:指事故發(fā)生后修復投產為止時間。
設備事故的損失:僅計修理工時費,修理材料和備件費用。
設備事故的修復費用:是指修理材料和備件費用。
3 設備事故的分類
3.1 責任事故:由于操作者違反操作規(guī)程或粗心大意,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停車,以及維護保養(yǎng)不好,檢修不良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3.2 質量事故:由于設備原設計,安裝不良所造成的事故。
3.3 自然事故:由于自然原因如雷擊、洪水所造成的非人力所能抗拒和消除者。
3.4 其他事故:凡不屬上述三類事故的事故。
4 設備事故的處理
4.1 發(fā)生設備事故后,應立即采取措施,停止設備運行,以防止事故擴大,保持現(xiàn)場,并及時報告班長、維修人員、車間領導會同設備處、生產部共同檢查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采取有效措施,并應迅速搶修,恢復生產,如遇無法控制的易燃、易爆、劇毒等情況時,應立即報告安全保衛(wèi)部門發(fā)出警報,并采取正確措施。
4.2 事故責任者必須如實反映情況,不得隱瞞或制造假象,對事故的處理做到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4.3 事故情節(jié)嚴重或隱瞞事故不報告者,要給予紀律處分或保衛(wèi)部門依法處理。
4.4事故檢查分析后,應由主要責任單位填寫“設備事故報告表”一式二份,交車間負責人簽署意見,報設備處、生產部批準后,一份報生產部,一份存設備處,入設備檔案。
4.5重大事故應立即報公司經理和生產部、設備處,在認真組織現(xiàn)場事故分析后才能組織力量進行搶修,事故報告表三天內報公司。
第2篇 設備故障事故管理制度
22.1設備或零部件失去原有使用價值或技術性能降低,不能正常運行,造成停產或經濟損失者為設備故障。設備故障造成停產時間或修理費用達到下列規(guī)定數(shù)額者為設備事故。
22.2一般事故:修理費用一般在伍千-壹萬元;重點及關鍵設備在壹萬-叁萬元;或因設備事故造成全公司供電中斷10---30分鐘。
22.3重大事故:修理費用一般設備達壹萬元以上;重點及關鍵設備達叁萬元以上者;因設備事故造成全公司供電中斷30分鐘以上者。
22.4特大事故:修理費用達伍十萬元以上或由于設備事故造成全公司停產2天以上、車間停產一周以上者。
22.5事故發(fā)生后企業(yè)應按設備分級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并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分析原因,嚴肅處理,從中吸取經驗教訓。重大及特大事故發(fā)生后,應在2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同時限一個月內將處理結果上報主管部門。
22.6設備事故要做到“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所有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責任,按情節(jié)輕重和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賠償,觸犯法律者要依法制裁。
22.7對設備事故隱瞞補報或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應加重處罰,并追究領導責任。設備事故頻率應按規(guī)定統(tǒng)計,按期上報。
22.8對修復費用低于伍千元或全公司供電中斷10分鐘以下的設備故障也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
第3篇 機械化采掘設備事故管理制度
一、設備事故范圍與分類
設備因正常損壞造成停產時間、產量損失或修復費用達到下列規(guī)定數(shù)額者為設備事故:
1、特大設備事故是指因設備損壞,造成該機采工作面停產72小時及以上,或修復費用、造成設備報廢損失10萬元及以上;
2、重大設備事故是指因設備損壞,造成該機采工作面停產72小時以下、48小時及以上,或修復費用、造成設備報廢損失6萬元及以上、10萬元以下的為重大設備事故;
3、一般設備事故是指因設備損壞,影響日計劃產量10%以上,或修復費用2萬元及以上6萬元以下;
4、微小設備事故是指因設備損壞,影響日計劃產量和修復費用低于一般事故者均為微小設備事故。
二、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
1、設備事故調查執(zhí)行“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1)一般和微小事故,由礦機械化采掘設備管理小組負責組織調查,并處理;
(2)發(fā)生特大或重大設備事故,事故單位應及時采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由公司機械化采掘設備管理及考核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上報公司。
2、設備事故原因可分為:
(1)設計不合理;(2)裝調試有缺陷;(3)制造質量差;(4)違章指揮,違章操作;(5)維護保養(yǎng)不周;(6)檢修技術方案失誤;(7)野蠻檢修作業(yè);(8)檢修質量(包括材質不合理)差;(9)超期檢修、檢驗;(10)安全附件、儀器儀表失靈;(11)其它。
3、事故處理
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找出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研究修復方案。對事故責任者,根據(jù)情節(jié)給予經濟處罰及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嚴格遵守生產設備事故報告制度。
四、預防措施
礦機械化采掘設備管理小組,必須經常督促檢查,檢查預防設備事故措施的貫徹執(zhí)行,并督促機采段隊對員工進行事故預防和安全教育工作;對于重大未遂事故也應象對待已遂事故一樣,找出原因,吸取教訓。
第4篇 物業(yè)設備故障運行事故管理制度
一、設備故障處理
1)物業(yè)如發(fā)生重大設備事故,現(xiàn)場人員立即切斷電源,保護事故現(xiàn)場,工程部人員或使用部門應立即通知工程部、物業(yè)部及項目經理。工程部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必須迅速趕赴現(xiàn)場,分析檢查故障的原因,采取果斷應急措施。
2)項目經理、工程經理、保安部經理查看后,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決定立刻修復或關閉有關設備進行搶修。
3)找出原因后,工程經理和主管工程師須立即組織工程部人員進行搶修、排除故障、恢復正常運行,匯報項目經理。
4)主管工程師寫出一份書面報告,說明發(fā)生故障的原因,提出預防措施和再次發(fā)生故障的處理預案,報工程經理,抄報項目經理。
5)如果故障是由于操作人員違反規(guī)程造成的責任事故,由主管工程師根據(jù)情況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工程經理審批后給予處罰,并通知人事部備案;如果情況較嚴重,需要免除責任者,需報人事部和項目經理批準。
二、運行事故分析
1)不需要停止運行進行修理的事故,稱一般事故,由工程師調查與分析原因,提出修理意見和責任事故原因,吸取教訓,記錄在案,并匯報工程經理。
2)設備因非正常原因,造成物業(yè)停電、停水、停冷、停梯及消防系統(tǒng)等設備故障等影響物業(yè)正常營業(yè),造成惡劣影響的均屬重大事故,應立即上報工程部和保安部(影響治安時)。應由工程部組織人員緊急搶修和配合有關主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對重大事故應在沒有查清楚,肇事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沒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前,決不放過。事故處理結果應上報項目經理批示。對事故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的部門與個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直至刑事責任。
第5篇 設備事故、故障管理制度
1、目的
杜絕重、特大設備事故的發(fā)生,保障生產的正常運行。一旦發(fā)生設備事故,認真分析、嚴肅處理、及時搶修,防止事故的重復發(fā)生。
2、事故的定義
影響瑞土公司礦山所轄車間正常生產的一切設備故障均稱為設備事故。
3、事故分級
(1)設備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的設備事故。
(2)一般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設備事故。
(3)重大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設備事故。
(4)特大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的設備事故。
4、事故處理
(1)事故匯報制度。凡發(fā)生設備事故或故障,應立即自下而上逐級報告,任何人不得隱瞞、拖延不報。
①發(fā)生設備故障(含小事故)由崗位人員迅速采取應急措施并立即向值班主任匯報,由當班值班主任組織有關人員迅速搶修,盡快恢復生產。
②發(fā)生一般設備事故,當班班長在接到崗位人員匯報后應立即組織搶修,在第一時間逐級向上級領導匯報。
③發(fā)生特大設備事故,當班放長在接到崗位人員匯報后,應迅速采取有關應急措施并嚴格保護現(xiàn)場,在第一時間報告礦長、技術科長。礦長及單位負責人及時向公司主管副總、礦長匯報,經公司有關部門領導或礦長同意后,方能組織現(xiàn)場搶修。
(2)事故搶修。凡發(fā)生設備事故或故障,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積極迅速組織搶修,盡快恢復生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無故拖延或違抗搶修指令。
(3)事故分析。凡是發(fā)生設備事故,當班值班主任都必須認真作好記錄,并在早調會上通報事故情況,要求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在12小時內將事故及處理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技術科,技術科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分析,做出糾正和預防措施備案。
(4)事故處理。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對事故的情節(jié)作虛假陳述、開脫事故責任者,要從重處罰。根據(jù)事故的級別、性質、情節(jié)、影響生產的時間和責任者的態(tài)度可以對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扣款賠償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挽救事故或對避免事故發(fā)生有貢獻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5)事故上報。發(fā)生重大、特大事故后,設備事故處理修復后48小時內向公司提交“設備事故分析報告”。
5、設備事故考核
(1)設備小事故:按影響生產的時間進行考核責任單位,并按20%的直接經濟損失處罰到責任單位。
(2)一般設備事故:按15%的直接經濟損失處罰到責任單位,并在全礦內通報。
(3)重大設備事故:按10%的直接經濟損失處罰到責任單位,并將事故分析報告送交公司相關部門,在全礦內通報。
(4)特大設備事故:上報公司主管部門,聽從公司處理。
(5)一切設備事故,當班班長都必須認真組織搶修,因組織不力造成停產時間過長,當班班長則需按延長檢修時間承擔相應損失。
(6)設備事故責任范圍的劃分原則
①不可抗拒引起的事故,視發(fā)生事故的原因分析處理。
②因操作不當引起的事故,損失由操作者所在責任單位承擔。
③因點、巡檢不認真造成的事故,損失費用由點、巡檢單位承擔。
④因備件質量問題引起的事故,損失費用由作備件供貨單位和備件驗收員承擔。
⑤因設備檢修、維護不當造成的事故,損失費用由檢修、維護單位承擔。
⑥由多個單位共同造成的設備事故,損失費用按責任大小進行承擔。
6、相關記錄
設備事故報告。
第6篇 煉鐵廠設備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及時處理設備事故,減少事故損失,避免事故擴大,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進而杜絕設備事故,特制訂本制度。
2.定義
2.1設備事故:在生產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引起的設備損壞,迫使生產突然中斷或動力能源供應突然中斷,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或停產時間達到了規(guī)定的界限,均稱為設備事故。
2.2設備故障:在生產過程中,因各種原因導致設備動作不正常,控制失靈等,使主機停產五分鐘以上,四小時以下者(不含四小時)均稱為設備故障。
3.下屬情況不列為設備事故
3.1 因設備技術狀況不好或檢查發(fā)現(xiàn)運行中設備的缺陷而主動安排的非計劃檢修。
3.2 在生產過程中,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正常動作, 安全保險部件損壞使生產中斷而未造成設備損壞。
3.3 生產工藝過程中高爐懸料等事故、工藝件的損壞。如風口、渣口、風管燒損使生產中斷者。
3.4 已知設備存在缺陷或隱患,也做了檢修安排,但因生產工藝原因不能停機而引起的事故。
3.5大型生產工具或易損耗件損壞,使生產中斷。
3.6非本企業(yè)原因造成的動力、能源、原材料供應中斷,如自然災害造成設備損壞使生產或動力、能源、原材料供應中斷。
3.7尚未正式交付生產使用的設備,在試車或試驗過程中造成的事故。
3.8推廣應用新工藝、新技術試驗期間無法預料的設備損壞。
3.9非設備原因引起火災事故造成的設備損壞。
3.10蓄意破壞造成的設備損壞。
4.設備事故分級
設備事故分為特大、重大、一般事故三類。
4.1 特大設備事故為: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上。
4.2 重大設備事故為:主要生產設備事故停機24小時及以上,或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1000萬元(不含)。
4.3 一般設備事故為:主要生產設備事故停機4小時~24小時(不含),或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萬~100萬元(不含)。
5.事故的搶修
5.1一般設備事故,由設備科協(xié)同車間組織搶修。重大設備事故,上報總調,由總調負責組織、協(xié)調,負責搶修。特大設備事故由公司組織搶修。
5.2發(fā)生設備事故應積極、穩(wěn)妥、迅速恢復生產,以減少事故損失。在搶修中要有組織、有方案、有進度要求及安全措施,認真落實搶修項目。由第三方造成的設備損壞、停產(包括外界因素),設備科協(xié)同車間必須積極組織恢復生產,減少損失。
5.3重大以上設備事故或主體設備損壞嚴重,危及設備、人身安全的一般設備事故,設備科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注意保護現(xiàn)場,設備科專業(yè)人員應根據(jù)情況協(xié)同保衛(wèi)人員安排進行測量、記錄、照相、錄像及現(xiàn)場描述等取證工作,同時盡快恢復生產。
5.4對由于搶修不利,造成損失重大或使設備事故進一步擴大者,將視同事故責任者一并追究處理。
5.5設備使用單位負責計算出設備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6.事故的處理與分析
設備事故發(fā)生后應遵循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根據(jù)設備損壞程度、事故性質和經濟損失情況,由煉鐵廠設備系統(tǒng)組織召開事故(故障)分析會,認真分析,嚴肅處理,并記錄存入設備檔案。
6.1 事故發(fā)生后,操作工要立即采取措施,對事故進行分析,按規(guī)定處理,防止事故擴大,并匯報設備廠長、設備科長、調度室、車間設備主任及設備檢修部相關人員。有關人員應立即到現(xiàn)場察看,檢查分析并作出記錄。
6.2 發(fā)生事故的車間應在規(guī)定時間(故障24小時內,事故48小時內)向設備科上交書面報告,詳細敘述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及初步分析原因。設備科將處理結果記錄并上報裝備處。
6.3 事故責任者必須如實反映情況,不得隱瞞或制造假象。
6.4 設備事故處理要做到“四不放過”原則,所有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責任,按情節(jié)輕重和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賠償,觸犯法律還要依法制裁。
6.5 對設備事故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應加重處罰,并追究領導責任。設備事故頻率應按規(guī)定統(tǒng)計并上報設備科。
6.6 針對設備事故,需要分析的幾個方面為:1)事故原因分析,包括主要、次要原因,直接、間接原因,人為原因等;2)設備的操作使用及設計、安裝與工藝是否規(guī)范合理;3)人為原因造成的事故及事故的擴大。
6.7 設備事故分析處理的原則是:設備故障由車間分析,寫出書面分析報告,24小時內報設備科;一般事故由設備科組織,車間主任、設備主任和有關人員參加;重大事故由廠主管領導及設備科和車間主任、設備主任和有關人員參加。
6.8 對事故責任者,如需作經濟制裁,經廠主管領導批準后,通知有關部門執(zhí)行,如需法律制裁的,按國家法律程序辦理。
7.突發(fā)事故的處理
7.1設備突發(fā)事故時,操作崗位人員首先要按照事故應急預案,本著不使事故擴大,保證人身、設備安全的原則臨時處置。
7.2設備突發(fā)事故時,操作崗位人員要立即通知煉鐵設備廠長、煉鐵調度、設備檢修部二車間主任。
7.3設備突發(fā)事故時,操作崗位人員要在10分鐘內通知設備科長、設備科相關技術人員及本車間區(qū)域組長、車間領導。以上人員接通知后,要盡快到達現(xiàn)場,與維修工、操作工共同處理事故,事故處理未結束、生產未恢復正常不得自行離開現(xiàn)場。
7.4對于事故原因單一、狀態(tài)清楚,可在20分鐘內恢復的事故,上述人員在了解清楚并提出處理意見后也可不到現(xiàn)場,但由此而造成的后果自行負責。
8.設備事故損失計算及統(tǒng)計
事故次數(shù)、事故時間、事故損失費用是事故管理的基本數(shù)據(jù),因此,必須按規(guī)定如實記錄和正確統(tǒng)計上報。
8.1 事故次數(shù)
設備發(fā)生事故使生產中斷,每中斷一次統(tǒng)計一次。如果一臺設備發(fā)生事故修復開機(車)還沒有達到正常生產時,在同一部位又發(fā)生事故,后一事故應為前一事故的繼續(xù),只記一次事故,事故時間和事故損失費用累計計算。
8.2 事故時間
8.2.1 設備事故停機到修復具備恢復生產條件之間的時間為事故時間。
8.2.2 在生產線上有備用設備的,事故時間應為事故設備停機到備用設備開機的時間。
8.2.3 設備發(fā)生事故被迫提前檢修者,其事故時間應為:事故設備停機到具備恢復生產條件之間的時間。
8.3 設備事故的損失:設備事故的損失指直接經濟損失,即設備修復費,包括更換備件、材料費、人工及管理費等。
9.設備事故與故障上報制度
9.1 凡發(fā)生的設備事故(故障),責任車間必須在24小時內將事故(故障)報告上報設備科。如遇節(jié)假日,可相應推遲。
9.2 事故(故障)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fā)生前的相關設備運行情況,事故經過,處理過程及簡單的原因分析。
9.3 事故(故障)報告必須由車間主任簽字認可。
10.設備事故(故障)管理的獎勵與考核
10.1 獎勵條件
10.1.1 凡能夠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度、設備操作規(guī)程,提前發(fā)現(xiàn)設備異?,F(xiàn)象,避免重大設備事故發(fā)生的工人、技術人員或其它人員。由設備科核實后100-1000元的獎勵。
10.1.2 車間能夠認真貫徹設備管理條例,狠抓事前教育,積極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杜絕重大設備事故的發(fā)生,保證設備安全運行,全年無設備事故,各項生產指標顯著的車間及有關領導。
10.1.3 設備事故(故障)發(fā)生后,事故(故障)責任者能夠積極主動提供事故發(fā)生的原因、經過和運行記錄,并積極參加事故搶修,可減輕處分。有特殊貢獻者給予表彰和獎勵,設備科核實后實施。
10.2 事故考核標準
10.2.1 車間主任是所屬車間設備的第一負責人,車間主任負有管理責任。
10.2.2 車間設備主任是所屬車間設備的主管人員,設備主任對發(fā)生的設備事故(故障)負有主要管理責任。
10.2.3 區(qū)域組長是本區(qū)域內設備維護、點檢的負責人,對設備事故(故障)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10.2.4 設備科專業(yè)技術人員對設備事故(故障)負有管理責任。
10.2.5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有關人員從重處罰
10.2.5.1 發(fā)生設備事故(故障)隱瞞不報,虛報或破壞現(xiàn)場,故意拖延報告者。
10.2.5.2 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甚至嫁禍于人者。
10.2.5.3 事故發(fā)生后,由于不負責任,不積極組織搶修或搶修不利造成事故擴大者。
10.2.5.4 重復發(fā)生重大以上設備事故者。
10.2.6 設備事故(故障)考核按考核標準執(zhí)行。
設備事故(故障)考核標準
事故級別 | 責任車間 | 車間主任 | 設備主任 | 區(qū)域組長 | 操作工 | 設備科相關技術員 |
故障 | 1000元 | 200元 | 200元 | 200元 | 100元 | 100元 |
一般事故 | 2000元 | 300元 | 300元 | 300元 | 200元 | 200元 |
重大事故 | 5000元 | 500元 | 500元 | 400元 | 300元 | 300元 |
特大事故 | 10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500元 | 500元 | 500元 |
第7篇 設備故障與事故管理制度
1. 設備或零部件失去原有精度或技術性能降低,不能正常運行,造成停產或經濟損失者為設備故障。設備故障造成停產時間或修理費用達到下列規(guī)定數(shù)額者為設備事故。
2. 一般事故:修理費用一般在伍百---壹萬元;重點及關鍵設備在壹萬---叁萬元;或因設備事故造成全公司供電中斷10---30分鐘。
3. 重大事故:修理費用一般設備達壹萬元以上;重點及關鍵設備達叁萬元以上者;因設備事故造成全公司供電中斷30分鐘以上者。
4. 特大事故:修理費用達伍十萬元以上或由于設備事故造成全公司停產2天以上、車間停產一周以上者。
5. 事故發(fā)生后企業(yè)應按設備分級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并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分析原因,嚴肅處理,從中吸取經驗教訓。重大及特大事故發(fā)生后,應在2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同時限一個月內將處理結果上報主管部門。
6. 設備事故要做到“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所有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責任,按情節(jié)輕重和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賠償,觸犯法律者要依法制裁。
7. 對設備事故隱瞞補報或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應加重處罰,并追究領導責任。設備事故頻率應按規(guī)定統(tǒng)計,按期上報。
8. 對修復費用低于伍百元或全公司供電中斷10分鐘以下的設備故障也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
第8篇 煤礦機電設備事故管理制度
為加強機電、運輸事故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3.1 在生產、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機電、運輸設備事故,應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登記、調查、分析、統(tǒng)計和報告。
1.3.2 機電、運輸事故按其影響生產或基建施工時間,造成損失程度和性質,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重大事故三種。
1.3.2.1 一般事故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一般事故:
1)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0.1~2萬元者。
2)造成設備停運影響生產或基建施工1小時及以上或產量損失200噸及以上者。
3)3千伏級以上變配電設備誤停、送電者。
4)提升設備的斷繩,大型物件墜入井筒,運輸設備的碰頭、追尾、車輛顛覆、斜井跑車,壓風機風管爆炸或風缸搗毀,膠帶、電纜或電氣設備著火等惡性事故,造成經濟損失不到或達到一般事故程度者。
1.3.2.2 重大事故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重大事故:
1)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2萬元以上到50萬元者。
2)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進水或淹泵者。
3)全礦井停電10分鐘以上,地面車間供電中斷4小時以上至7天。
4)提升設備的斷繩,大型物件墜入井筒,運輸設備的碰頭、追尾、車輛顛覆、斜井跑車,壓風機風管爆炸或風缸搗毀,膠帶、電纜或電氣設備著火等惡性事故,造成經濟損失超過一般事故程度者。
5)全礦井停風10分鐘以上者。
1.3.2.3 特大事故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特大事故:
1)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超過50萬元者。
2)因機電、運輸事故引起的淹井、著火、瓦斯爆炸、停電造成全礦井停止生產8小時以上,基建施工企業(yè)造成全部礦井工程停工8小時以上者。
3)全礦井停風30分鐘以上者。
1.3.3 提升設備的過卷,大型物件墜入井筒,運輸設備的碰頭、追尾、撞信號、斜井跑車,3千伏及以下的變配電設備誤停、送電等惡性事故,但情節(jié)嚴重,應視為未遂事故。
1.3.4 機電、運輸事故的管理和報告辦法:
機電、運輸事故發(fā)生后,除分別按程序匯報及時組織搶修外,還要按下列程序逐級上報:
1.3.4. 1 發(fā)生一般機電、運輸事故時,各科隊負責人應立即向機電動力科和安監(jiān)部門匯報,并在2天內把事故報告報機電動力科和安監(jiān)部門。
1.3.4 .2 發(fā)生重大、特大機電、運輸事故時,礦安監(jiān)部門應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事故單位應將機電、運輸事故發(fā)生經過、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事故責任者、處理意見及結論在5日內逐級上報。特大事故要于15日內逐級上報到有關部門。
1.3.4 .3 發(fā)生未遂事故時,班組長應立即向科隊負責人匯報,情節(jié)嚴重的應向礦相關部門匯報。
1.3.5 發(fā)生事故,機電動力科要會同安全監(jiān)察部門,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追查,對事故的責任者要及時處理,按責任大小,情節(jié)輕重和造成的后果,給于批評教育、經濟賠償或行政處分以至追究刑事責任,對隱瞞事故情節(jié)或不報者應加重處罰。
1.3.6 發(fā)生重大、特大機電、運輸事故,各生產單位要將事故情況及時在本單位內通報,同時抄報上級主管部門,以便共同接受教訓。
第9篇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和事故處理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在施工生產中遵守機械使用的安全技術規(guī)定,機械事故的處理。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和所屬項目部的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和事故處理的管理。
2管理職能
公司動力設備科、質量安全科負責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基礎培訓、業(yè)務考核。一般機械事故由分公司自行處理,報公司備案。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報公司和上級主管部門處理。由公司動力設備科會同安全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處理,各基層單位無權自行處理。
3管理內容及要求
3.1安全生產
3.1.1各種機械設備生產應嚴格遵守《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定》。企業(yè)各級領導要加強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要經常深入施工現(xiàn)場,檢查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消除不安全因素。
3.1.2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操作技術考核和理論考試,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單獨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指導下才能操作,非機械人員嚴禁上機操作。
3.1.3認真執(zhí)行定期、定人、定崗位的“三定”制度加強責任心教育,要求操作人員不僅要保證本機安全,而且要保證協(xié)同作業(yè)人員的安全。
3.1.4結合機械設備的定期檢查,對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及安全指示裝置進行檢查,確保安全保護、指示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3.1.5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施工人員的正確指揮、精心操作,對于施工人員違反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可能引起危險事故的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可越級上報主管領導。
3.2機械事故和處理
3.2.1由于使用、維修、管理不當?shù)仍蛟斐蓹C械設備的非正常性損壞者屬機械事故。
3.2.2機械設備事故按其性質分“責任事故”和“非責任事故”。人為原因造成的屬責任事故,自然災害或意外災禍發(fā)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屬非責任事故。
3.2.3凡屬人為原因造成的機械設備主要部件、總成、附屬裝置的損壞,造成停機、停產損失后果為機械設備責任事故。
3.2.4機械設備事故根據(jù)損壞程度和損失價值大小,分為一般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三類。
3.2.4.1一般事故,機械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1000-5000(含5000元)者。
3.2.4.2大事故,機械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5000-20000(含20000元)者。
3.2.4.3重大事故,機械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20000以上者。
3.2.5凡發(fā)生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應立即采取保護現(xiàn)場,不得自行處理,并于24小時內以電話、電報報告公司動力科,重大事故由公司上報主管部門。
3.2.6事故發(fā)生后,應迅速查明原因,開好分析會,吸取教訓,經上級批復后盡快搶修,恢復生產。
3.2.7事故發(fā)生后,各級領導和主管部門必須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無防范措施不放過),認真進行分析處理。
3.2.8機械使用單位要按月填報《機械設備事故月報》機械管理部門建立機械事故臺帳,記載事故的各種資料,定期分析,掌握事故規(guī)律,提出改正措施,降低事故頻率。
3.2.9由于機械事故導致人身傷亡者,除按本規(guī)定辦理外,并應按照質量安全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4檢查與考核
4.1本標準由公司動力科負責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4.2本標準通過動力科個人標準一并考核。
第10篇 物業(yè)轄區(qū)設備事故管理規(guī)程制度4
物業(yè)轄區(qū)設備事故管理規(guī)程4
1目的
為規(guī)范設備事故管理,明確設備事故責任,特制定本規(guī)程。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管理范圍內設備事故的管理。
3職責
3.1工程技術部負責設備事故的管理。
3.2常務副總經理負責設備事故的審核。
4管理規(guī)程
4.1凡各種設備因非正常原因造成損壞,使精度、性能、功率降低甚至造成停產,以及表面雖未損壞而內傷嚴重者,均稱為設備事故。
4.2設備事故的性質
4.2.1責任事故:因人為原因(如違反操作規(guī)程)而造成的事故。
4.2.2質量事故:因設備設計、制造、安裝等原因而造成的事故。
4.2.3自然事故:因遭受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
4.2.4其他事故:凡不屬于上述三類原因的事故。
4.3處理
4.3.1公司發(fā)生設備事故后,由設備使用部門報告工程技術部,由工程部負責進行處理并修復。
4.3.2工程部會同設備管理部門對事故進行分析,填寫'設備事故報告書',做出處理意見。
4.3.3'設備事故報告書'經由設備管理部門和工程技術部負責人簽字后送公司常務副總經理批示、處理。
4.3.4設備事故經分析、處理并修復后,工程技術部應計算出實際損失,報送財務部。
4.3.5所有權屬于業(yè)主的設備,發(fā)生事故后,應以'設備事故報告書'的形式由小區(qū)管理處向業(yè)主委員會報告,如需動用維修基金進行修復,需經過業(yè)主委員會同意,
4.3.6公司發(fā)生的各種事故,應由工程技術部在'設備事故登記表'內予以登記。
5記錄
《設備事故報告書》
《設備事故登記表》
第11篇 設備事故與故障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設備是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設備發(fā)生事故與故障,不僅損壞了設備,造成停產或減產,而且往往招致人身事故,使企業(yè)蒙受重大損失。為了加強我礦的設備事故與故障管理,要以設備的狀態(tài)監(jiān)測與故障診斷為手段,及早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征兆,實行預防維修,做到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減少設備事故停機臺時,提高設備可開動率和利用率,以期實現(xiàn)設備壽命周期費用最經濟和設備效能最高的目標。
第二條 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必須正確處理生產與設備的關系,把預防設備事故做為日常生產活動中的一項重要工作。要教育職工認真執(zhí)行設備的基本規(guī)程和設備管理制度,不斷提高技術素質和安全意識。定期或專題分析設備事故動態(tài),及時總結經驗教訓,采取有力措施,嚴防事故重演。
第三條 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要對全部設備事故與故障實行管理,不論設備事故是何種原因引起的,也不論設備事故與故障大小,都必須納入管理范圍。
第四條 我礦要對設備事故與故障實行全員管理,不僅設備維修人員和管理人員要管,而且生產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也要管。全體職工都必須認真執(zhí)行設備管理制度。
第五條 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要對設備事故與故障的全過程進行管理,包括組織事故搶修;現(xiàn)場調查處理;主持事故分析;制定和監(jiān)督執(zhí)行防范事故與故障的措施;提出事故處理的結論意見,對事故與故障進行統(tǒng)計、分析和上報。
第六條 職工對設備安全的權力和義務。
(一)遵守勞動紀律,學習、執(zhí)行并監(jiān)督執(zhí)行設備的基本規(guī)程和設備管理制度。
(二)積極參加技術革新和安全生產活動,提出預防設備事故與故障的合理化建議。
(三)有責任勸阻或制止任何人違章作業(yè)和不合理使用設備。
(四)有權拒絕接受任何人的違章指揮,對危害設備安全的錯誤作法,有權提出批評或上告。
(五)設備管理部門的領導和技術人員,遇到違章作業(yè)、威脅設備安全時,有權命令當事人立即停車,并同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第二章? 設備事故與故障的分類
第七條 設備事故與故障的定義和范圍。
(一)凡生產和輔助生產設備(包括:機械、動力、運輸設備,動力及礦漿傳、 輸管線,鐵路線路、電務設備等)不論何種原因造成損壞,喪失其規(guī)定性能的狀態(tài),致使生產或動力供應突然中斷,或使自身留下隱患者,均構成設備事故與故障。
(二)下列情況不屬于設備事故與故障:
1. 生產事故,如:鉆機夾鉆具,掘進坑道冒頂,設備沉陷等,而未造成設備損壞時;
2. 質量事故,如:電力網路電壓降超限,壓縮空氣管道供風壓力過低等;
3. 鐵路、公路行車事故未造成設備損壞時;
4. 生產消耗備件,如:鉆具、鏟齒、閘瓦、運輸膠帶等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
5. 安全保護裝置正常動作;
6. 新安裝或檢修后的設備,在試車期間發(fā)生的事故。
第八條 設備事故與故障的分類。
(一)凡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屬于特大設備事故:
1. 修復費用在100萬元及以上者;
2. 設備發(fā)生事故后,直接引起火災、水災、爆炸、工業(yè)建筑物傾塌,或導致人身中毒、重傷、死亡,情節(jié)重大者。
(二)凡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屬于重大設備事故:
1. 修復費用在20萬元及以上,100萬元以下者;
2. 關鍵生產系統(tǒng)(如:礦井提升等系統(tǒng))發(fā)生設備事故,造成系統(tǒng)停運72小時以上者;
3. 主要生產設備單機設備發(fā)生事故,影響生產在120小時以上者;
4. 設備發(fā)生事故后,直接引起火災、水災、爆炸、工業(yè)建筑物傾塌,或導致人身中毒、重傷、死亡,情節(jié)嚴重者。
(三)較大設備事故:修復費用在5萬元及以上,20萬元以下者。
(四)一般設備事故:修復費用在1萬元及以上,5萬元以下者。
(五)設備故障:修復費或影響生產時間未達到一般事故以上標準且設備停機時間在5分鐘以上者。
第三章? 設備事故與故障的管理職責
第九條 設備事故與故障管理,要納入各級領導的職責范圍。在主管設備的副礦長的領導下,由各級設備管理部門歸口管理。主管生產的副礦長要重視設備安全,負責監(jiān)督檢查設備規(guī)程、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組織生產部門分析研究設備事故與故障的原因、規(guī)律和防范設備事故與故障的措施。
第十條 各級設備管理部門,要設有技術人員,具體負責所分管區(qū)域(或專業(yè))范圍內的設備事故與故障的管理工作,并要有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設備事故的綜合統(tǒng)計、報表和臺賬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設備事故與故障發(fā)生后,要迅速組織搶修,盡快恢復生產。設備操作人員不能立即排除的故障,要立即逐級向上報告,尋求解決的辦法。
第十二條 設備故障和一般事故,由設備所在的車間或礦設備材料科的有關人員組織搶修。如屬于較大、重大、特大設備事故,主管設備的礦長必須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現(xiàn)場調查,積極組織搶修和妥善處理。參加事故搶修的人員要服從統(tǒng)一指揮,不得互相推諉。與此同時,將設備事故情況向設備副局長和局設備管理部門負責人報告,以利及時對設備事故進行現(xiàn)場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十三條 設備管理部門要做好設備事故與故障的記錄工作,對設備事故定期進行綜合分析,總結經驗教訓,研究擬定預防設備事故的措施,并將設備事故情況進行通報。
第四章 設備事故與故障的統(tǒng)計報告
第十四條 設備事故與故障發(fā)生后,為了弄清發(fā)生事故與故障的原因和機理,首先要維持和保護現(xiàn)場的形態(tài),然后,對設備事故與故障的經過、原因、性質和責任,進行調查分析。必須做到“三不放過”,即: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未得到處理和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其目的在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避免或減少設備事故。
第十五條 設備事故與故障發(fā)生的原因,主要有下列幾種:
(一)領導或生產部門調度指揮失當;
(二)操作人員違章操作;
(三)操作人員維護不周;
(四)檢查、修理不及時,或修理質量差;
(五)備件質量差、或因備件缺貨未及時更換;
(六)潤滑不良,油脂代用不當;
(七)設備設計或制造問題;
(八)自然災害或企業(yè)自身不能控制的原因。
一次設備事故可能由多種原因所造成,分析原因時,應區(qū)分主次,加以說明。
第十六條 分析造成設備事故的責任者時,要注重調查研究,堅持實事求是,根據(jù)事故發(fā)生的原因,確定事故的責任者。
第十七條 設備事故與故障的統(tǒng)計。
(一)做好事故的統(tǒng)計,關鍵在于車間。而機臺原始記錄,是車間統(tǒng)計的基礎。特大、重大、較大、一般事故和設備故障的記錄,均應包括下列內容:
1. 設備名稱、編號、型號規(guī)格;
2. 事故與故障部位和損壞情況;
3. 事故(故障)地點;
4. 發(fā)生事故(故障)和恢復運行日期、時間;
5. 停止運轉和影響生產時間;
6. 原因、責任者;
7. 修復情況及遺留問題;
8. 修復費用、影響產量及損失費用;
9. 預防措施。
我礦要建立設備事故與故障臺賬,詳細記載每次事故與故障的情況。臺賬上所列數(shù)據(jù)、情節(jié),必須實事求是。
(二)停止運轉時間,包括待修時間、實際修理時間和恢復生產前的準備時間。影響生產時間,指事故發(fā)生至備用設備能頂替進行生產以前的一段時間。如沒有或未動用備用設備,影響生產時間即為停止運轉時間。
(三)修復費用系指修復設備所需的備件、材料、人工等費用的總和。備件費系指損壞零、部件的修復或更新費用,不包括結合事故修理同時更換的正常磨損件的費用,更新的零、部件一般按出庫價格計算費用。
(四)減產損失費,系指因事故影響采礦等產品的減產損失費用,按下式計算:
減產損失費=影響生產小時×小時計劃產量×單位產品利潤
用于掘進的設備,只計掘進減產數(shù)量,而不計算損失金額。
動力設備發(fā)生事故,同時影響采礦等產品的產量時,要同時計算采礦等產品的減產損失費。
第十八條 設備事故的報告。
(一)設備發(fā)生事故后,主管設備的各級領導和設備材料科,應視情節(jié)輕重,按規(guī)定將設備事故情況及時上報,不得拖延或隱瞞。
(二)發(fā)生較大、重大、特大設備事故時,我礦要立即電話報告局設備管理部門,局設備管理部門要立即報告主管副局長。設備管理部門要在設備修復后的一周內,填報設備事故報告書報局設備管理部門。
(四)我礦要對一般設備事故和設備故障進行分析、處理、統(tǒng)計和存查。
(五)因損壞嚴重,當月尚未修復的設備,可在修復后并投入運行的月份,進行統(tǒng)計。如設備已無修復價值需要報廢者,應按設備報廢的規(guī)定,填寫設備報廢鑒定書,隨同設備事故報告書,報局審批。
(六)設備事故發(fā)生的同時,構成人身事故,生產事故、交通事故時,應按職責分工,由有關部門按規(guī)定分別處理、上報。
第五章 設備事故的獎懲
第十九條 設備安全運行情況,是礦評選先進集體和先進生產(工作)者的條件之一。
對以下列人員可給予精神鼓勵或物質獎勵:
(一)發(fā)現(xiàn)設備事故預兆,主動而及時地采取措施,避免了事故的發(fā)生、擴展和蔓延;
(二)防止設備事故擴大或在設備事故搶修中做出突出貢獻者;
(三)全年未發(fā)生特大、重大和較大責任性設備事故和連續(xù)安全運行時間最長的單位(機臺、班組、工段、車間)。
第二十條 對于違章指揮導致設備事故的責任者;隱瞞設備事故或其情節(jié)的責任者;造成重大、特大設備事故的責任者;不重視設備事故防范而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責任者和發(fā)生設備事故后,搶救不力,致使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責任者,應視其情節(jié)輕重和損失大小,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經濟懲罰、紀律處分、行政處分等。
第六章? 設備事故的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條 所有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設備操作證,方能上崗。
第二十二條 制訂并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設備操作(使用)、維護、檢修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 計劃檢修項目,嚴格按日歷周期或工作量周期編制,按期、按質、按量地完成,不得隨意變動。
第二十五條 事故件必須按定額量儲備,預先做好裝配和研磨工作,確保工藝質量。事故頻繁的部件,要預裝好合格的套件。
第二十六條 對主要生產設備,要開展狀態(tài)監(jiān)測和故障診斷工作,逐步做好事故預警和預知維修。
第二十七條 設備的保護裝置和設施,以及防火、防雷等裝備,必須按規(guī)定檢查、調試,確保齊全、完好、有效。
第12篇 設備事故管理制度模版
設備事故管理制度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機動設備事故的區(qū)分與處理辦法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機動設備事故的處理。
2 設備事故的劃分
2.1設備事故劃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大類。固定資產原值五萬元以下的設備不設重大事故,固定資產原值十萬元以下的不設特大設備事故。
2.2 設備事故劃分標準:
序號
事 故 情 況
特 大 事 故
重 大 事 故
一 般 事 故
1
造成停工損失
供電中斷造成全廠停產一天以上或車間停產三天以上
造成全廠停電30分鐘以上
造成全廠(或車間)停電10-30分鐘
2
修理費用
修理費用達設備固定資產原值的40%以上
修復費用達設備固定資產原值的20-40%
修復費用達設備固定資產原值的10-20%
設備事故停修時間:指事故發(fā)生后修復投產為止時間。
設備事故的損失:僅計修理工時費,修理材料和備件費用。
設備事故的修復費用:是指修理材料和備件費用。
3 設備事故的分類
3.1 責任事故:由于操作者違反操作規(guī)程或粗心大意,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停車,以及維護保養(yǎng)不好,檢修不良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3.2 質量事故:由于設備原設計,安裝不良所造成的事故。
3.3 自然事故:由于自然原因如雷擊、洪水所造成的非人力所能抗拒和消除者。
3.4 其他事故:凡不屬上述三類事故的事故。
4 設備事故的處理
4.1 發(fā)生設備事故后,應立即采取措施,停止設備運行,以防止事故擴大,保持現(xiàn)場,并及時報告班長、維修人員、車間領導會同設備處、生產部共同檢查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采取有效措施,并應迅速搶修,恢復生產,如遇無法控制的易燃、易爆、劇毒等情況時,應立即報告安全保衛(wèi)部門發(fā)出*,并采取正確措施。
4.2 事故責任者必須如實反映情況,不得隱瞞或制造假象,對事故的處理做到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4.3 事故情節(jié)嚴重或隱瞞事故不報告者,要給予紀律處分或保衛(wèi)部門依法處理。
4.4事故檢查分析后,應由主要責任單位填寫“設備事故報告表”一式二份,交車間負責人簽署意見,報設備處、生產部批準后,一份報生產部,一份存設備處,入設備檔案。
4.5重大事故應立即報公司經理和生產部、設備處,在認真組織現(xiàn)場事故分析后才能組織力量進行搶修,事故報告表三天內報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