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華學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華晶學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生公寓管理,保證學生學習質量,提高學校是我家、宿舍是我家的意識,養(yǎng)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創(chuàng)建和諧美好的校園,特制訂以下細則:
1、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各項制度,服從值班人員、生活教師管理,不服從管理者每人量化扣10分。
2、學生不得在樓道打聲喧嘩、熄燈后在不準說話、大鬧、吃零食,違反者每人量化扣3分。
3、嚴禁從寢室窗戶向下扔垃圾、潑臟水等,發(fā)現后每人量化扣3分,并給予警告處分。
4、嚴禁使用一切電器,熄燈后不準點蠟燭,嚴禁把易燃易爆品帶入宿舍,一經發(fā)現每人量化扣3分,并給予警告處分。
5、住宿生不得損壞公寓內公共財物,一經發(fā)現每人量化扣3分,除照價賠償外并給予警告處分。
6、嚴禁在宿舍酗酒、打架、吸煙,違反者每人量化扣10分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7、不能亂串樓層、宿舍,如有發(fā)現每人量化扣5分,并給予紀律處分。
8、住宿生不得將非住宿人員(包括其父母)帶入公寓樓留宿,如有違反每人量化扣5分,并給予紀律處分。
9、嚴禁攜帶手機除扣除相應量化外并給予紀律處分。
10、住宿生要妥善保管好私人物品,公寓樓不準存放現金、貴重物品,否則丟失后果自負。
公寓樓內有下列違紀行為的一律取消其住宿資格并給予紀律處分
1、不服從教師、干事、生活教師管教,并與教師發(fā)生頂撞兩次以上的。
2、在宿舍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屢教不改者。
3、私拿別人物品或錢財的。
4、私自留宿校外人員的。
5、在宿舍賭博的。
6、夜不歸宿、私自溜出宿舍外面的。